目 录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第二部分2019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19年部门决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决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部门决算收支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三)机关运行执行情况说明
(四)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七)2019年度预算绩效执行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表有关情况说明
(九)扶贫资金安排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批复2019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咸财产函〔2020〕99号)文件要求,现将我所2019年部门决算予以公开,并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宁市公共检验检测中心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我所主要职责如下:
负责全市药品、医疗器械、医疗机构制剂和化妆品日常检验检测,受托开展抽样工作;负责全市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药用辅料、药包材注册、中药品种保护的技术初审和现场检查工作;开展与药品检验、药品质量等有关工作的科研工作,并在上级药品检验机构的指导下开展药品快速检验工作;负责中药材标本馆的建立、日常管理及展开,中药材标本的维护、保养、鉴定和新标本采集工作;开展对本辖区药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医疗机构检验部门的业务指导和培训工作;综合上报和反馈本辖区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质量信息;承担中心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机构设置
我所编制数16人,实有在职在编人员15人,退休人员18人。
(三)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1.全年抽检任务。2019年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达我市抽检计划360批,其中:基本药物监督抽检252批,中药材(饮片)监督抽检36批,日常监管监督抽检36批,化妆品监督抽检36批;市局计划任务医院制剂专项25批,总任务数385批,共完成385批抽检。
2.服务本市药品生产企业。承接湖北福人金身药业有限公司、湖北福人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神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等本辖区药品生产企业委托检验124批次。为提高我市药品生产企业、使用单位检验人员的业务素质,发挥所内业务特长,积极开展对外培训工作,解决了生产企业质检工作的实际问题,培训企业人员3人。同时开展院校合作,为湖北科技学院培训实习学生6人。
3.提升业务质量,加强工作能力。
为加强业务人员能力素质,专业技术人员参加中检院、省院及相关单位组织的各类专业培训14人次,在送出去的同时,我所也不忘开展“人人当老师”、“你讲我来学”等形式多样的所内集中学习;通过“以老带新”、“送一人全所学”等方式进一步提高了实验人员的专业素质,增强了实验人员理论和实践能力。
4.党建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1)积极参加第三支部每期支部党日活动,深入学习《党章》、党纪党规、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相关业务知识;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按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查找自身问题,边学边改。
(2)建立党员职工活动中心、建立相关的文件资料台帐、建立党员手册,对党员参加组织生活、交纳党费、民主评议、履行承诺,参加志愿者活动等实际情况进行了记录。
(3)注重党员干部理论学习,提升党员干部素质,结合我所实际,制定了学习计划,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政治理论学习,积极发展入党积极分子。
(4)落实党建工作目标责任。为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抓好思想政治工作,夯实党员干部思想基础。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习近平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论述摘编》、《习近平扶贫论述摘编》,帮助广大党员深入理解掌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树立“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上来,为党员学习政治理论、提高自身素质创造条件。参加中心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前往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参观学习等活动。
(5)加强领导带头做表率。支部同志带头学习、学深悟透,带头旗帜鲜明讲政治,强化党性修养,为党员们讲党课,对党员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带头严格自律担当负责。同时,班子成员切实做到了带头勤奋工作,带头安心本职,带头抓好学习,带头改进作风。
(6)廉政建设。今年以来,在中心党组的正确指导下,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题责任为抓手,健全“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班子成员齐抓共管”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同时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把这项工作,纳入领导班子目标管理。
5.积极开展各类创建工作
(1)积极配合中心做好档案达标工作。
(2)积极配合中心创建文明单位工作。我所以“抓班子、带队伍、塑形象、促发展”为主题,与时俱进、锐意创新,不断加强干部职工职业道德建设,不断提高干部职工队伍的文明素质,加强领导、全面动员、人人参与、精心组织、扎实有效地的开展文明创建工作。
(3)积极配合中心开展综治维稳工作。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的决策部署,以确保公众药品安全和单位自身安全为已任,深入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创建)工作,积极开展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对法轮功时刻保持高度警惕。一年来,未发生药害事件,所内无治安刑事案件。
6.中药材标本采集,计划在2019年12月至2020年12月对辖区内道地药材标本进行采集,现已采集20份新标本,目标是建立道地药材DNA库。
第二部分2019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另附表)
(二)收入决算表(另附表)
(三)支出决算表(另附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另附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另附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另附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另附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另附表)
第三部分2019年部门决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决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2019年收入决算数444.5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85.24万元,占决算收入的86.66%;其他收入2.94万元,占决算收入的0.67%,年初结转和结余56.36元,占决算收入的12.67%。
2019年度支出决算数4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6.92元,占总支出的82.62%,项目支出75.08万元,占总支出的17.38%。
按支出功能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51.92万元,占总支出的81.4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71万元,占总支出的11.04%,住房保障支出32.36万元,占总支出7.5%。
(二)部门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数385.24万元,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383.50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补款收入决算数减少158.98万元,下降29.31%。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减少121.99万元,下降24.13%。主要是:一是机构改革,单位职能转变,导致省药品监督抽验经费未下达指标到我所;二是退休人员的养老金不在我所发放。
(三)机关运行执行情况说明
我所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55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17.55万元,其中办公费0.79万元,电费0.53万元,水费0.06万元,差旅费0.72万元,公务接待费1.06万元,劳务费1.03万元,委托业务费1.56万元,工会经费6.05万元,福利费1.84万元,公车运行费0.72万元,其他交通费0.0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19万元。
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比年初预算数减少4.45万元 ,降低20.23%。主要原因是:我所厉行节约,减少了水电费、其他交通费等开支(四)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说明
我所2019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型企业合同金额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授予微型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1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决算数1.7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72万元,公务接待费1.07万元。“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比年初预算数减少8.21万元,下降82.1%,主要原因是:我所公务用车加油和维修费用大幅度降低。与上年支出数比,减少1.29万元,降低41.88%,主要原因是:2019年车辆无重大维修。
1.因公出国(境)费用
2019年我所未发生因公出国(境)相关费用。因公出国人数和批次均为0.与年初预算和上年支出数无变化。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9年我所实有业务用车2台,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合计0.72万元,比上年减少0.76万元,下降51.35%。下降原因是:2019年车辆没有进行大修理。比年初预算减少7.28万元,下降91%,主要原因是:我所制定了公车管理制度,导致车辆加油和维修费用大幅度减少。
3.公务接待费
我所2019公务接待25批次,130余人次,费用1.07万元,比上年减少0.53万元,下降33.13%。下降原因:我所职工厉行节约,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执行公务接待,减少不必要的开支。比年初预算减少0.93万元,下降46.5%,主要原因是:我所职工厉行节约,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执行公务接待,减少不必要的开支。
4.公车购置情况
2019年度公车购置数为0.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12月31日,我所共有车辆2辆,都是业务用车。无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七)2019年度预算绩效执行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所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工涉及项目1个,项目资金28.4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94.7%,从评价情况来看30万元以上(含30万)的支出项目均开展了绩效评价工作,立项的申请、建设符合相关要求。设立了中长期目标和年度目标,指标清晰、可衡量。
组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我部门支出绩效水平较高,整体完成了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有效完成了全年人员保障和检验业务服务,充分发挥了财政资金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保障辖区内民生用药安全提供了保障。
附件:《2019年度咸宁市药检所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所今年在市级部门决算中药品、化妆品委托检验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0万元,执行数为28.42万元,完成预算94.7%。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加强药品监管,加大违法违规打击力度,确保广大民生用药安全;二是促进我市药品、化妆品企业发展,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为其提供技术支持。我所项目绩效自评严格按照我市有关文件要求,认真对照2019年我部门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我单位项目进行了全方位自查和自评打分。通过绩效自评,进一步规范项目资金规划编制管理,强化部门责任意识,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益。发现的问题:我所对化妆品的检验的项目参数有待增加,需要提供技术支持,下一步改进措施:引进新进的化妆品检验检测设备,对检验检测人员提供专业的培训学习。
附件:《2019年药品、化妆品委托检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3.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1)部门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我单位绩效目标已完成,已根据业务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同时提高预算的合理性、严谨性,全年的预算指标能够及时,最大限度地利用好公用经费,保障专项工作顺利开展,发挥专项资金应有作用。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拟应用情况
年初预算时严格按照《预算法》及市财政局相关文件规定拟定全年预算并及时上报,对各项目绩效自评情况进行及时整理、归纳、分析,将其作为预算管理工作和安排以后年度预算的依据。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决算表有关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九)扶贫资金安排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9年度没有安排扶贫资金。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